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到2025年末,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应有至少1个符合条件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实施方案要求,完善救治中心分片包干制度,建立自治区级救治中心与薄弱地区“一对一”对口协作机制,加大救治中心对责任区域业务指导;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科联盟建设,强化救治中心、助产机构与院前急救、血液供应等机构密切协作,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诊、会诊、转诊网络;鼓励各地设立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应急资金。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助产机构与辖区同级或上级综合医院建立院际救治协作机制,简化转会诊程序,充分发挥综合医院内科、外科和重症医学等专科优势,最大限度降低救治风险。加强产科与新生儿科医护团队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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