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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医药方剂38首入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

来源:新疆日报 | 2023-10-01 10:19:23 | 【 评论 】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共包含217首方剂,其中新疆维医药方剂38首入选。

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推进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将中医药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转化为中药新药,有利于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人民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9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维医药方剂38首入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对于激发新疆中药创新研发活力、获得具有高竞争力的中药产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等具有积极意义。此次入选的38首维医药方剂包括蜜膏剂、醋合剂、丸剂、散剂、舔膏剂、粗粉膏、汤剂等类型,可治疗皮疹、皮痒、痫病、胃病、寒性头痛、关节疼痛等病症。

据了解,2018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儿科部分)》共107首方剂和64首方剂关键信息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共包含217首方剂。

维吾尔医药目前固定的方剂有2000多个,尤其在治疗流感、甲肝、乙肝、慢性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病、痛风、白癜风、骨折、皮肤病等方面有显著效果。近年来,新疆维吾尔医药行业发展较快,已形成了医疗、教学、科研、药物生产配套发展的格局,拥有一支由国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教授和青年骨干组成的科研技术队伍,成为维吾尔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跨学科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主体。

自治区药监局为进一步促进全疆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立足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及,积极构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中医民族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真实世界研究,鼓励从古代经典名方中筛选疗效肯定的固定处方开发成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并推进向新药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