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八部门联合审定,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立足和田本土资源,深耕维吾尔医药产业,搭建中药材种植、研发生产到市场销售的全产业链,通过订单种植、保价收购等模式联农带农,助力乡村振兴。此次认定是对企业产业实力与社会责任的充分肯定。未来企业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持续传承创新维医药文化,推动新疆特色医药农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联合审定,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认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证书有效期 2026 年 1 月至 2027 年 12 月。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新疆证监局联合评审认定,代表自治区对企业在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增收、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综合实力的权威肯定。
和田维吾尔药业扎根和田,深耕维吾尔医药产业,依托南疆丰富的特色药用植物资源,打造从药材规范化种植、原料初加工、维药制剂研发生产到市场推广的完整产业链。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采用订单农业模式,带动区域农户开展特色中药材种植,普及标准化种植技术,稳定农户收益,以民族医药产业助力地方乡村振兴。
多年来,公司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严守药品质量,持续推进维药材基地标准化建设,挖掘维吾尔医药的科学价值,推动新疆特色本草资源产业化开发。
公司负责人表示,获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荣誉更是责任。下一步,企业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基地建设,深化维药研发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做强民族医药特色产业,助力新疆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